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汇报(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四个确保”锻造乡村振兴硬核队伍
近年来,**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从“选派人员、监督管理、日常保障、驻村实绩”四个方面发力,确保驻村工作队“选得优”“融得进”“驻得下”“干得好”,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一、精准选派人员,确保“选得优”。坚持“选能人、用硬人”标准和“因村派人、因人定村”原则,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和各村实际需求等因素,对人选进行科学搭配、优化组合,注重从涉农、涉法等专业技术岗位中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热爱农村工作的人员到乡村振兴一线,实现驻村工作队伍年龄、学历结构稳中有优。同时,实行选派单位与所驻村倒挂考核机制,形成干部驻村、机关干部联户、单位整体帮扶的工作格局,实现“一人驻村、全员结对、整体帮扶”。去年以来,针对乡村振兴实际情况,对全县110个村驻村工作队进行部分调整优化,重新组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75支,选派干部254人。
二、抓好监督管理,确保“融得进”。按照省市要求,按季度下发《**县乡村振兴驻村工作指导要点》,明确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防汛救灾、发展村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确保驻村工作队推进工作有的放矢。要求乡镇党委从严执行驻村干部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落实挂村领导主体责任,每月下村开展一次以上督查,通过查看工作台账、签到册及与村“两委”座谈、村民群众访谈等形式,及时掌握驻村干部到岗到位情况。建立县乡两级督导检查机制,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等部门采取交叉检查、全覆盖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强化督查结果运用,作为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重要依据,确保驻村干部岗位在村、工作在村、责任在村。目前,县乡两级共开展全覆盖督导4次。
三、落实日常保障,确保“驻得下”。聚焦驻村干部能力提升,精心设计涵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基层组织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及驻村工作方法等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采取县级全员轮训方式,对全县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开展全覆盖培训,全面提升驻村工作队的履职能力。强化关怀激励,全面落实生活补助、人身意外险购买、交通补助、健康体检、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浮动工资等保障措施,乡村两级为驻村干部提供食宿、办公等基本保障,帮助解决驻村工作中的困难,按照经费保障要求,及时发放相关补助资金,确保工作队“有米下锅”,激励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扎根基层。目前,开展选派驻村干部培训1期254人。
四、考准驻村实绩,确保“干得好”。为激发驻村队伍活力,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县2021年度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县委组织部统筹指导,乡镇党委具体指导,以村为单位开展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述职测评会。结合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考核文件要求,重点围绕群众满意度、落实“一宣六帮”、履职成效、工作能力等方面对驻村干部进行考核,运用座谈了解、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为驻村干部精准“画像”,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等级晋升、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真正把驻村一线作为发现干部、培养干部的“沃土”,把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2021年评定出“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共7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