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告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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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告9篇

篇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3 局 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1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总结 报告 2021 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局法治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1 2021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习 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一体推进,把学习好宣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局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常抓不懈,常态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 年 10 月 18日,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全年累计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宪法、民法典和法

 律法规等专题学习 xx 次。

 二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领学、亲自抓落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xx 市 xx 区 2021 年“法治 xx 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强化思想武装,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形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共识合力。

 (二)完善规章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以法治建设为抓手,指导各科室中心,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职责、制度、流程、标准,修订区委区政府大院人员车辆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区府中队建设纲要、大院安保岗位“十不准”及职责规定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xx 市 xx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和《xx 市 xx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制度汇编》,提升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经费的水平。

 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在组织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时,班子成员能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依法按程序审议“三重一大”事项。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聘请有丰富法

 务经验的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对行政决策、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事项,必须经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后,才能递交会议讨论研究。

 (三)加强法治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员普法的要求,精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宪法、民法典在线专题学习,开展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并且全员合格,关注“法治 xx”和“清廉 xx 湾” 微信公众号,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在线测试等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法治学习浓厚氛围。

 二是坚持集体学法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2021 年 10 月 27 日,邀请局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宣讲,本年度多次举办《民法典》、交通安全法规等专题讲座,持续开展法治教育,研究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法治建设的难点、疑点问题,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观念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1 年,综合全局工作来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感不够强烈,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还不够显著,在普法宣传、队伍建设、人员综合素质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2021 年,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能够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依法向上级报告年度履职情况,并将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中心直接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专题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月度扩大会坚持问题导向和积极督查督办,定期研究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 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完善机关事务法治政府建设,为“双区”建设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

 政治执行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有力保障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好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推进有流程、任务完成有时限。同时,结合各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机关事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三)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狠抓“关键少数”,党员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全员普法,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普法教育,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总结 报告 2021 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五型五化、品质机关”这一中心工作,根据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部署,大力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 2021 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1 2021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局党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机关事务工作始终。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自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1 年 4 月,制定实施《xx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 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中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局党组法治专题学习。2021 年以来,局党组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两次专题学习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保密法》《选举法》《安全生产法》《档案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等法律法规 x 次,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是举办法治专题培训。先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网络信息安全法规》《xx 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标准》《民法典热点问题解读》等专题培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三是为全区普法宣传提供平台。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11·9”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电子大屏、液晶广告机等滚动播放普法标语,为全区普法活动提供宣传平台,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是组织党章党规党纪和廉政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举办局 2021 年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到 xx 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并集中观看《沉沦之路》《歧路之悔》警示教育片,树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法治观念。此外,2021 年,组织全局所有公务员完成学法考试,参学率和优秀率均达 100%。

 (三)坚持民主决策,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凡涉及本局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开支、区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后勤保障等问题,一律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发挥法制机构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要求各科室(中心)所有政府合同(协议)、涉

 及法律问题的事项一律由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2021 年以来,法律顾问对我局 xx 余份合同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约形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确保生效合同最大限度维护我局合法权益。

 (四)落实信息公开,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政务网站上全方位公布局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职能、业务工作、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规章制度、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和通讯地址,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透明。

 二是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和期盼高的问题,如关于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的建议,关于全面倡导“光盘行动”“净瓶行动”的建议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存在的问题

 2021 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法治人员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于这些问题,亟需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一)普法宣传力度有待提升、形式有待拓展。对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我局主要以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集中进行专题学习,需进一步拓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提升普法针对性和时效

 性,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我局虽能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但宣传形式以张贴海报、电子宣传栏展示、发放宣传资料为主,未能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的普法平台和载体。

 (二)法治人员专业性不够强。我局从事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的人员不是法学专业人才,大多数由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兼任,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政策解读能力不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 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区委区政府“创新 xx、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战略目标,奋力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 xx 东部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实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党组、进支部、进科室、进业务。

 (二)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尤其在物业管理、食品安全、车辆保障等方面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

 (三)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全媒体平台,创新

 宣传方式,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的《民法典》《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总结 报告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xx 区机关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及《xx 区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做好系统内学法用法,不断完善内部机制建设,强化权力监督、推进依法决策。

 一、1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开展 宣传教育,贯彻法治思想

 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组织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法治建设工作。

 鼓励我局干部...

篇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县司法局关于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调研报告

 来源:宿松县司法局

 宿松县司法局结合近年来我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情况,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宿松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现状与特点

 (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 宿松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严格《安徽省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业务操作指引》文件要求开展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研究制定了《宿松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松政办【2015】36 号),并要求县政府组成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规则,进一步助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全县已普遍推进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全县有 45 家党政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各党政部门多从律师事务所中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县已经普遍推进。

 (三)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扩展到公共法律服务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从原来为党政机关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以外,还通过党政机关搭建平台,由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或专业律师向其它单位、个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有效的帮助社会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人预防与控制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其中,宿松县司法局近几年推广的“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取得良好成效;另外,宿松县司法局与县律协共同搭建平台,组织律师团队进企业开展“法制体检”活动,规范企业用工与经营制度,助力我县经济发展;这些形式多样的律师法律服务,均体现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已经扩展到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从调研现状而言,宿松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总体上呈现“有体系、有广度、有效果”的特点。但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荣誉化、形式化 经访问多位担任宿松县党政机关部门的法律顾问专家,在谈及他们在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最大体会时,直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更多时候对他们是一种职业荣誉,担任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专业律师,在行业中的美誉度会明显提升。但是,这种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长时间出现“只顾不问”的状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成为“荣誉”的代名词,逐渐形式化,并未实际

  参与到党政机关决策的法律意见咨询工作中来。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出现“荣誉化”、“形式化”问题,在结合相关调研情况分析,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

 1.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更愿意向自己体制内的法律智囊团咨询法律意见。例如机构改革之前县政府有自己的法制办,各相关执法部门有自己的法制科(股),在很多时候都会询问他们的专业意见。另外,在涉及潜在法律风险或纠纷时,工作人员更多愿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直接咨询,而不是向市场化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咨询。人民法院的法官也会经常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内部协调会,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很多工作人员认为,法院是做出判决的,其意见比律师的意见要更加权威或可信,而且法院都是属于公务员体系内,有更多接触熟悉机会和相似话语。因此,无论是从先天的疏密关系,还是从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权威角度,都影响到党政机关部门更愿意向谁咨询法律问题。这样,党政机关外聘的法律顾问就会边缘化,出现“只顾不问”的状态。

 2. 党政机关内部决策程序会无法兼顾到事先咨询法律顾问。党政机关部门有自己的内部决策程序,很多时候一些重大决策涉及到公共利益、社会秩序、综合治理、宏观调控等方方面面复杂局势。从党政机关角度而言,不会在前期方案未成熟之前就咨询外聘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而很多时候一旦成熟方

  案已经出台,有时党政机关部门会认为再去让外聘法律顾问参与也无必要。这样,决策程序本身,与法律顾问前期参与的重要特征,无法兼顾。法律顾问无法提前参与到政府的一些重大决策的法律会诊,久而久之,也会逐渐没有积极性,加剧了“只顾不问”的问题。

 3.律师的市场特性导致党政机关部门对其缺乏足够的信任感。律师最早来源于西方社会,在近代发达国家的律师作用更多的体现在约束公权力。而加上律师行业已经完全市场化,属于体制外的队伍。因此,对于很多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更多是完成一个形式或任务,对于律师提供的咨询意见有如芒在背,觉得党政机关不应该完全向体制外的律师这种自由职业者去托底咨询,没有充分的信任。这种律师的特性,在没有充分信任基础上,也会约束其作为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

 (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没有充分体现专业对口 从目前聘请法律顾问的情况看,比较看中的是律师、教授的资历,而专业对口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在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复杂的今天,律师行业也呈现专业化趋势,包括刑事、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国际贸易、劳动等法律专业领域,术业有专攻,“万金油”的律师时代已经过去。党政机关应该像企业寻找法律顾问的思维一样,需要找对自己部门专业对口、有用有效的,而不是一味圈定在资格老、名气大的律师。

  例如,包括党委政府在内的各级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应该优先考虑行政法专业律师;而各个部门,例如海事处应当优先聘请海事律师,文广新局应当优先聘请知识产权律师,招商局应当优先聘请经济贸易专业律师,住建局应当优先聘请建筑房地产方面的专业律师等。

 (三)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没有建立考核机制 目前,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没有年度和聘期考核机制。这导致政府无法科学有效评估法律顾问的工作。主要是因为:

 1.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很多时候确实没有量化标准,直接导致党政机关无从下手,不知从什么方面考核法律顾问工作;而全部依赖定性考核,也会太过主观。

 2.小额收费模式下,也很难为情对法律顾问追加考核约束。

 3.法律顾问一般为资深律师,即使考评也是一般依赖主观印象,会顾及到中国特有的“面子”因素。

 (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利益冲突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根据律师法,律师不得进行双方代理或者从事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层面,会出现两种类型的利益冲突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如在“一村一法律顾问”中,法律顾问既要充当村委会的法律顾问,也要兼着接受村民的委托咨询。而在村民与村委会存在矛盾或纠纷中,律师作为该村法律顾问的利益冲突问题,也就会出现。像此类法律顾问向公共法

  律服务领域推广时,一方面是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一方面又为党政机关所管辖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服务。如果出现利益冲突,党政机关如何处理?律师事务所如何处理?这些都需要引起重视。

 三、深化与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围绕着如何深化与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作为参考:

 (一)从党政机关层面; 1.充分考虑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市场化因素 (1)建立与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有偿服务模式。聘请法律顾问参照市场标准,对各级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明确公允、有偿的法律顾问服务价格区间。这样,即能解决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本身的激励问题,也能够纳入到党政机关采购范围,并对法律顾问工作也能运用市场手段进行考核、评价、验收。聘请法律顾问的经费,列入到年度常规预算,让法律顾问工作实现经费保障的常态化。

 (2)选聘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程序透明化。按照党政机关采购招投标程序来确定与聘请法律顾问,由党政机关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对党政机关所要的专业对口的法律顾问,在资质职称、从业年限、律所规模等设定招标门槛,在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中通过透明、公开程序选定法律顾问。

  (3)重视法律顾问的专业对口问题。根据不同职能部门的要求,以及某领域法律顾问工作的迫切需求,专业对口选定、聘请某领域的专业律师、专家作为该领域的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真真切切帮助党政机关在某专业领域预防、控制法律风险,规范党政机关行政行为。

 (4)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的量化考核机制。结合定量、定性考核标准,实行优胜劣汰,让法律顾问在有偿服务模式下,能够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质量,让法律顾问认真、勤勉的提供专业服务。

 (5)继续细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建议按照市场规则,与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协议、保密协议,对重大顾问事项的工作成果书面化,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面化的法律顾问工作成果,列入到考核范围,对其专业度、准确度、参考价值进行评价。

 2.区分不同性质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内容,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涉及重大决策、重大公共事务、重大社会危机事件等情况,需要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的层次与级别,做到重大事情重点顾问。可以采取如下工作方式:第一,多方集中法律会商。对涉及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公共事务、重大社会危机事件,可以采取召集专业律师、法学专家、司法部门(包括公、检、法、司)进行集中法律会诊、会商。多方集中法律会诊,需要有预

  见性的针对可能出现的重大法律风险提供党政机关相关法律顾问意见;如果出现司法案件后,相关司法部门应当予以回避。第二,在本县范围外聘高层次法律专家。邀请权威专家或境外法律专家,针对本县涉及到的重大法律问题,或者涉及我县对外交往、境外政府合作项目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特别法律顾问咨询。

 通过上述对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内容进行区分,考虑重大、常规事务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法律顾问工作方式,重点问题集中会诊,常规问题常态跟进,有的放矢。这样,能够解决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只顾不问”的内容空洞化、形式化,切实帮助党政机关提供有用的法律咨询意见,为正确决策与依法行政提供有效可靠的法律顾问服务。

 3. 建立备选顾问机制(法律顾问库)

 针对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建议建立法律顾问的律师顾问备选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库,即法律顾问在利益冲突不能代表党政机关时,应当启用备选顾问。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参考香港等地政府部门,建立专门代表党政机关的律师队伍,或者设立只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机构,从而彻底解决利益冲突问题。

 (二)从法律顾问层面:

 1.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参照市场

  标准,对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标准、透明、公允的价格。避免最后竞聘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时出现低价竞争、价格虚高等不良情况。

 2.严格遵循利益冲突回避原则,避免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陷入到利益冲突中,造成执业违规、违法。

 3.专门针对法律顾问工作,有针对性的完善法律顾问的工作流程,建立完整可查的工作台账,顾问工作成果书面化。

 5.建立法律意见书责任制,对法律意见书的专业度、有效性等具体落实责任人,加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顾问的责任心。

 6.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人员需要深入掌握、了解党政机关事务流程、工作思维,树立大局意识,遵守保密制度,更好的理解党政机关事务的特性,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意见。

篇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府 工 作 报 告 ——2015 年 1 月 20 日在威海市环翠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环翠区区长 常红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 年政府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和全区人民一起,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齐心协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 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预计(下同)全年完成生产总值297 亿元,同比增长 11%;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39.4 亿元,增长 14.6%,税收收入、“四税”收入占比分别达到 84.7%和 60.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328 亿元,增长 1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96 亿元,增长 13%;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 29.3 亿美元,其中出口 22.2 亿美元;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4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1.6 万元,分别增长 9%和 11%。

  —— 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比重优化为 6.4:41.1:52.5。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利润分别增长 12%、14%和 1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提高到 55.7%;纳税过千万的楼宇达到 29 座,服务业税收占“两税”收入比重达到 63.1%;5处、2800 亩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初具规模,接待游客 10 万多人次。

 —— 全域 城市化步伐加快。高标准编制了里口山城市山地公园总体规划和11个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基础配套和服务设施;区科技产业园新平整场地 4000 亩,硬化道路 5 万平方米,铺设各类管线 25.5 公里。全区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入 13.5 亿元,青荣城际铁路、301 省道、海峰路正式建成通车,城乡一元制公交实现全覆盖,张村镇、温泉镇成功入选全国重点镇。

 —— 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累计完成民生投入 12 亿元,9件、55 项民生实事得到落实;进一步提高了社会保障财政补助标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城镇新落户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在全省率先构建了农村 500 米医疗卫生服务圈,在所有城市社区推行了网格化工作,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

 ——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和整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新修订完善各类制度 21 项;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率先实现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全覆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60 件;“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 20%。

  具体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六个方面:

 (一)突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面优化提升产业素质。修订出台了《关于推进“13585”工程加快产业转型跨越的意见》,狠抓新兴产业培植和优势企业膨胀,全区纳税过千万的企业达到85 家。工业经济质效攀升。新材料及其制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壮大,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利润增幅均达到 25%以上;完成技改投入 38.4 亿元,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 41 项,新增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 35 家、研发平台 12 家,新培植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 家,创新驱动能力不断增强。现代服务业提质扩容。新建商务楼宇 31.1 万平方米,盘活闲置楼宇 21.7 万平方米;新引进和设立各类金融机构 19 家,总数达到 89 家;新兴产业快速突破,设立了全省第四家数字出版基地,新增电子商务企业 55 家,成功创建为全省首批、全市首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顺利通过中期评估,“12349”完成国家社区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传统商贸业加快转型升级,中心商贸区地位进一步巩固;雨润北海湾、华夏神游海洋世界等旅游项目加紧建设或投入运营,侨乡号游轮被评定为国家 4A 级景区。城郊农业稳步发展。加快一产向三产转移延伸,推进了里口山等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建设,新增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 1100 亩、超市直供基地 600 亩。

 (二)积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面蓄足经济发展后劲。抢抓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狠抓项

  目引进建设,增强了经济持续发展动力。各项改革扎实推进。通过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新设立私营业主 7914 户,实现“个转企”107 户,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 家、限上批发零售企业 35 家;理顺了辖区地税征管体制,调整了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完成 28 个村居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 7 个村土地确权登记,新增土地流转面积 2400 亩。资本市场繁荣活跃。成功发行我区首支城投债,金富电子在台湾上市,海斯特等 4 家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商业银行等 6 家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累计融资 39.3 亿元。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强化专业招商和全民招商,成功引进内资过亿元、外资过千万美元的大项目 22 个,实际利用内资 122 亿元、到账外资 1.35 亿美元,分别增长 22%和24%。重点项目快速突破。狠抓服务调度和难题破解,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1845 亩,动迁拆迁各类建筑物 9.1 万平方米,为项目顺利推进扫清了障碍,138 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 186.4 亿元,海鑫新材料、威高民俗文化村等 87 个项目竣工投产或投入运营。

 (三)坚持产城互动、建管并重,全面提升城镇环境品质。按照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的总体要求,狠抓城市建设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城区环境面貌。城建水平不断提升。高标准修编了羊亭镇、温泉镇、嵩山街道总体规划,进一步理顺了张村、羊亭区域供热体制,扎实推进了 21 项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累计硬化道路 77.8 万平方米,铺设各类管线 65 公里,城镇配套设施更趋完善。城市面貌持续改观。对 18 个旧生活区和 9 条市政道路进行了升级

  改造,妥善解决了民主巷早市搬迁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完成了 15 条进村路改造和 10 座塘坝加固整治;开展了建筑市场管理创优年活动,实施液化气并网改造 1 万户,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150 余处,整治储藏室 2166 户,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保持全市领先。生态环境不断优化。高标准实施了张村河、羊亭河、五渚河等景观提升工程,完成里口山区域苗木栽植 57 万株,新增改造绿化面积 392 万平方米;实施了青荣城际铁路沿线、沿海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对 181 户乡村旅游经营业户进行了改厨改厕,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155万平方米,清理威海湾养殖设施 2475 亩;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拆除改造小锅炉 36 台,淘汰黄标车 1371 辆。

 (四)

 注重民生优先、惠民利民 ,全面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以为民实事为抓手,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切实让广大群众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免费实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4390 人,城镇新增就业及再就业 6288 人;进一步提升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建成了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平台,累计发放大病、教育、计生等各类救助金 1920 万元,为 130 名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了复明手术;新建河北学校等 6 所学校和幼儿园,完成 22 所学校、幼儿园校舍升级改造,7 所学校体育设施免费对外开放,打造了学生学习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区妇幼保健院主体工程和 19 处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开展了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年活动,在全市率先实现镇街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5个、

  农村幸福院 10 所,推行了社区机构养老公建民营、农村机构养老自治互助模式;建设保障性住房 731 套,改造农村危房 37 户,4个改造村 1760 户居民顺利完成回迁。

 (五)强化治理创新、 协调发展, 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了各项事业发展。狠抓社区网格化建设,建立居民自治议事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园规范运营,孵化各类社会组织 26 家,开展公益活动 800 余次,满足了群众多样化需求;新建了区图书馆,升级改造文化大院 30 个、社区图书室 14 个,成功举办第 41 届 5•23 歌咏会、第 13 届全区运动会等文体活动 1100 多场,放映公益电影 2088 场;为 157 个村建立了善行义举“四德”榜,对 20 个村乡村文明进行了提档升级;在全市率先建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指挥中心,组建了环翠特巡警大队,新建社区警务室 35 个,全区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 32.9%;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强化渔业安全及涉外渔业管理,狠抓食品药品、校园校车、燃气管道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完成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创刊出版了《环翠年鉴》,广播电视、民族宗教、民主法治、外事侨务、对台事务、民兵预备役、双拥共建、妇女儿童、老龄、档案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成绩。

 (六)持续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以“争创一流”为主题,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一年来,我们全面理顺了工商质监、

  食品药品、卫生计生等管理体制,实行了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打造了全市首个无午休人社综合服务中心,下放各类审批事项 65 项,切实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深入开展“包村连户”和企业走访活动,帮助企业融资 38.3 亿元、解决用工 2600 多人,争取上级无偿资金 5.8 亿元;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系,提高了科学决策水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扎实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维护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在应对挑战、突破制约中奋力前行,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中创新突破,在改善民生、维护和谐中务实作为,开创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特别是全区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扎实推进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顺利完成了仁川亚运会火炬传递、长距离铁人三项世界锦标赛等重大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更凝聚了全区人民的智慧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向全区人民,向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驻区部队指战员、武警官兵和政法干警,向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向所有关心支持环翠发展的海内外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发展的道路上,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当前世界经济将延续

  复苏态势,国内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影响企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全区新兴产业仍处在培育阶段,企业创新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经济转型升级任重道远;全域城市化步伐还需加快,民生保障能力、公共服务水平、行政服务效能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里口山“5•29”山火的发生,虽然成功处置,但也暴露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抓落实的力度和韧劲还需进一步加大,等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勇于面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 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 各位代表!2015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我区抢抓机遇、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内涵和动力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我们既要科学认识新常态,充分认清新形势、新特征、新要求,准确把握经济走势、政策脉络和发展方向;更要主动适应新常态,立足我区实际,抢抓新机遇、培育新优势、谋求新突破,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奋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按照区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确定的“一二三四”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全域城市化为引领,以项目建设为抓

  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抓转调、提效益、增后劲,着力优环境、惠民生、促和谐,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主要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增长 10.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 1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3.5%,利用内资增长 16%,实际到账外资增长 20%,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 5%,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 9.5%和 10.5%。

 各位代表!围绕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始终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提质增效,狠抓优势产业培植和企业膨胀扩张,努力做到转型不减速、量增质更优;始终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更加注重激发活力、增强动力,狠抓项目引进建设和市场主体培育,努力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始终坚持全域城市化不动摇,更加注重规划引领、产城互动,狠抓城市品质提升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让城市更靓丽、环境更优美;始终坚持牢记宗旨不动摇,更加注重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狠抓保障水平提升和各项事业发展,努力让全区人民过上更加美好、更加幸福的生活;始终坚持转变作风不动摇,更加注重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狠抓服务能力提升和政务环境优化,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一流业绩。我们坚信,只要全区上下万众一心,拼搏奋进,就一定能够续写新篇章、铸就新辉煌!

 

  三、2015 年政府工作重点 (一)以转型升级为主攻,加快培育工业发展新支撑。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加快转调创步伐,努力推动工业高端高质高效发展。

 一是 培植壮大优势产业。抢抓国家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机遇,立足产业链拉长、价值链高端、财税链提升,实施好总投资 165 亿元的 27 个重点工业项目,搭建好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开展好“机器换人”试点工作,进一步做大做强新材...

篇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21 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报告

 2021 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维度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并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积极主动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了 2021 年 xxxxxx 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综合示范创建与单项示范创建“两条线”同步进行,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工作。

 (二)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审批与监管

 互动。梳理规范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实现动态管理。完成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充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召开专门会议,逐条编制《xxxxxx 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xxxxxx 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xxxx 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持续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

 (三)依法依规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做好法律顾问换届工作,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 xxxx 人、法律顾问团xxxx 个,公职律师 xxxx 名,全年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xxxx次,参与日常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必要时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确保决策合法。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法治xxxxxx”微信公众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运用制度手段,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将依法办事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县政府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健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审计专门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制定并落实案件讨论制度,

 强化行政复议过程中的调解、和解作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审等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五)紧抓学法教育,筑牢普法教育基石。制定《xxxxxx 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 3次,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普法任务目录清单,实现普法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重大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好全县党员干部参加在线普法测试。通过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利用全县政务新媒体矩阵辐射作用,构建成“群马”拉动“大车”的普法大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加强。目前工作中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部分政府系统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亟待加强,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法治政府建设队伍有待强化。目前,我县司法队伍人员少、任务重,特别是专职专业人员紧缺,创新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典型培树研究的力量薄弱。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不足。目前已按要求完善落实法治宣传“规定动作”,但宣传方式不够多样,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部分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照本宣科”,

 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够大。

 三、改进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执行向县委、县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督查和考核工作,持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提报、常务会议讨论及同级党委批准工作,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真正成为一项硬标准、硬要求和硬约束。

 (二)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基层普法考核工作评估。加大基层普法工作考核力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强表彰工作。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做好品牌培树工作,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围绕培植法治工作亮点抓宣传,加强法治信息采编与报送,及时准确地宣传推介依法行政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扎实做好法治政府亮点创建。

 (三)培树长效典型,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重点培树我县 xxxxxx 镇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下一步,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法治 xxxxxx”为目标,围绕打造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强化基层治理等主题,探索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xxxxxx 模式”,奋力开创良法善治新局面,为建设“富

 强、活力、美丽、幸福”新时代现代化新 xxxxxx 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篇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优选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 202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 2022 年,某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 年)》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努力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认真做好202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

 我局自组建以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履行职责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不断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通过抓好“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各科室(所)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法治相关工作。建立常态化业务学习制度,利用“周二夜学”和医保大厅“周五午学”时机,采取骨干辅导、专家授课、座谈交流、视频学

 习、实操考核等方式,开展医保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同时,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开展学法指导,邀请法律顾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内容进行培训解读。通过以案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与通过率均达 100%,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学懂弄通,学深悟透”。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深入贯彻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制约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完善《某市某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某市某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某市某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三项制度”;印发《某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制定《某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推动我局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配备 2 套医保移动执法一体化设备,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的要求,抓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我局自成立以来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数量均为 0件。2022 年我局开展行政检查 1 次,做出行政给付 28787 件,行政确认 39937 件。

 (三)加强基金监管,持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益。

 按规定使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江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已完成省权力事项库完成测试案件录入工作,事项认领率达 100%、行政执法人员角色全部配置完成,确保所有事项应领尽领、行政执法人员角色配置到位。已完成全县定点医药机构阳光医保智能监控接口改造,所有的定点医药机构均已安装人脸识别系统(除内部医务室)。同时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需要,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现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数字化。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中的“双随机”检查模块,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库和检查人员库已全覆盖录入定点医药机构。今年以来,我局执法检查 135 次,掌上执法率 100%,执法事项覆盖率 100%,任务完成率 100%,应用信用规则率 100%,跨部门监管率 38.88%。

 (四)加强普法宣传,积极营造知法守法良好氛围。

 一是扎实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做好新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成立普法宣传小组,开展“五进”现场宣传,通过培训座谈、实地走访、线上线下立体宣传,进一步提高监管机构、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现场活动参与群众达 500 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1 万余册;组织开展全县定点医药机构专题培训,培训人员共 260 人。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以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开展法治建设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六滚动、六必挂、六必见、六必有”,利用电子屏在办公场所楼道

 (电梯)口滚动播放法治建设相关信息视频;充分发动本单位全部干部职工参与 2022 年度法治浙江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公民法治素养问卷调查,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运用网络传播手段,加大网络宣传,第一时间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转发县司法局《“0571-12340”来电,请您代表 XX接听一下》进行法治宣传;结合 2023 年度两定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开展医保基金安全法治宣传。

 二、特色亮点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放管服”改革。

 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行风建设,并以行风建设为抓手,前移经办服务、深化政策落实、优化服务模式。XX 医保经办服务经验“以行风建设‘高标准’提升医保服务满意度”在全省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会议中专题分享并推广,同时经验做法专报也得到县委傅书记专题批示。XX 医保答复人民网网民留言件,作为正面案例在《某信访》刊发,并得到市医保局郑进达局长专题批示。此外,全市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医保电子凭证批量激活的“XX 样本”在全市医保系统推广。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畅通举报投诉方式,加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开曝光力度,宣传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印发《某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拟定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计划聘请下一届部分县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做好医保基金协管员选聘工作,最终确定 32 名协管员并颁发聘书。此外,建立违规案例常态化曝光机制,利用政务公开网站、“XX 医保”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定期曝光本地或异地违规违法典型案例,提升人民群众关于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形成有力震慑。

 三、2023 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新时代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坚定履行主体责任不懈怠,切实把法治挺在各项工作前面。

 二是进一步增强推进实效。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强化科技执法手段,加强联合监管与信用监管。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审核专业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可能改变以往协议管理为主的医保监管局面,积极做好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职能

 的谋划,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治理水平和治理监管能力,尽快适应监管工作方式的转变。

篇六: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专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 1 20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刚才,XX 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就 20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报告,与会同志就 2022 年如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

 法治政府建设是现代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实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2014 年 10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在 2035 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2021 年,中共 XX 省委、XX 省人民政府印发了《XX 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一年以来,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认真按照《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

  表现在:部分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等。

 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市镇两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坚持市委的领导,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聚焦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各种问题,切实做到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市镇两级政府及其

  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等。要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政府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三是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职能,是法治政府的第一位要求。要落实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并制度化。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努力提高行政复议质量,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权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完善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特别是村(居)级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要按照《XX 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要求,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向市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要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继续加强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政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活动,树立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目前,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任重道远。我们要重任在肩,时不我待,解放思想、大胆实践、久久为功,要立足我市实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为奋力开创“XXXXXX”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篇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x 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工作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调研。

 一、“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十三五”期间,x 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 年)》和省委、省政府《x 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 年)》部署要求,在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预定目标。我市被评为 20xx 年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市、20xx 中国(区域)最具投资营商价值城市、20xx 年度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市”、20xx 年“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

 (一)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委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

 核、同奖惩。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深改委多次部署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出台《x 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 x 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委〈实施意见〉若干措施》《x 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连续多年制定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市、区县委常委会定期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区县委分别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市、区县委员会,设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分别负责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二)依法监督扎实推进。市人大常委会从 20xx 年起,连续三年专题听取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报告,分别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和 x 份审议意见。扎实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对市政府出台的 x 件政府规章和 x 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对 x 余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并落实宪法宣誓、任前法律考试、任后履职报告、专题法律培训等制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三)政府职能转变明显加快。“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落地,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x 项;承接行政审批下放事项 x 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 x 项,调整为日常管理事项 x 项;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集中了 x 个部门审批事项 x 项;落实“一门一网一次服务”模式改革,x 项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x 项事项“一网通办”。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实施清单制度并动态调整,编制了市、区县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了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费目录清单;建立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为企业减免税费 x 亿元;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现54 证合一;推行“微信办照”“网上办事”“全天候无假日办照”,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部分事项办理由 9 个工作日压缩到1.5 个工作日、营业执照核发压缩到 4.5 小时。加强市场监管,制定x 项 x 类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随机抽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有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开展“你点我检”;持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结果等信息发布,公示各类信息 x 万条次。创新社会治理,印发《x 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实施“雪亮工程”,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平安 x”建设。优化公共服务,提前三年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目标,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 x 所,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

 x%;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市人民医院二期开诊,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研究院挂牌成立,建成村级孙思邈中医堂 x 个;改造提升城市运动公园、市人民公园,x 大剧院投入使用,全民健身馆、工人文化宫、书画公园对外开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获国家考核优秀格次,入选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实施方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漆沮两河及赵氏河水环境治理达标方案,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全省年度考核三连冠;持续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20xx 年 x 市收获优良天 x 天,优良率为 x%,列关中五市第二位;PM2.5 平均浓度 48 微克/立方米,优于省考指标 4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关中五市第二位。

 (四)法制建设实化细化。“十三五”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坚持急需先立、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质量原则,围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出台了 x 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条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 x 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了 x 部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三统一制度,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备案审查机制、清理机制,对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发布的 x 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五)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议

 事决策程序,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完善了决策机制。市政府修订了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等制度,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坚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用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提请审议前均通过了法治机构的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签订的协议、合同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 x 名,实现市、区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十三五”期间,全市有序推进重点领域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 5 个领域的市、区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于 20xx 年 x 月完成司法所转隶划转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单位修订了行政执法目录,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被评为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市现持有执法资格证人员 x 人。建立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职权、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

 (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调处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信访工作制度。受到省委、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肯定的“和为贵”调解工作法在全市公安派出所全覆盖,形成了公安机关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建立了驻法院、公安、信访等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了价格争议、道路交通、医疗、劳动争议等重点行业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全覆盖。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进行星级评定管理。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x 个、联系点 x 个。组建法律服务团 x 个,为全市所有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强化网上信访,制定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办法,创新建立“两见面一评价”制度。建立“诉访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形成四级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制定信访督查督办实施方案、考评细则、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八)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突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利用重点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在全市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新媒体普法宪法知识大赛”等系列活动。创新开展法治进学校,配齐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现“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式推进普法宣传,创建

 全国宣传教育基地 x 家、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x 个、法治文化公园x 个、法治文化广场 x 个、法治文化长廊 x 个。

 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十三五”以来,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的目标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年度报告还有不足。个别行政机关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意识不强,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报告。个别报告总结工作不详实,存在问题分析不深刻,工作安排不具体。

 (二)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待完善。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不健全,《x 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和《x 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分别授权政府制定的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办法和举报奖励办法还没有出台。20xx 年 x 月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后仅出台了《x 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未出台实体性政府规章。

 (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要求落实还不均衡。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总体落实不够,公众参与程度较低、专家论证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未建立行政决策目录。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四)行政执法水平亟待加强。个别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展缓慢。程序违法、行政执法不严现象时有发生,20xx 年度市政府撤销和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案件占案件总数的 x%,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要求严格规范履职的检察建议 x 件。

 (五)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个别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未能完全落实到位。行政审批部门图审、检验、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立法专业人才较为短缺。

 (六)政府诚信建设有待加强。存在拖欠工程款、承诺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七)权 责清单亟待修订。近年来法律法规的废改释和机构、部门职能调整力度不断加大,但权责清单未能及时进行修订。

 三、编制“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建议 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编制好 x 市“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发展蓝图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是未来五年 x 法治政府建设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编制工作要紧跟时代发展,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既要紧扣国家战略和 x 省的规划、举措,始终与中央、x 省的新政策、新精神保持一致,与 x 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指标体系保持一致,又要服务于 x 地方发展实际,体现国家战略、体现 x 布局、体现 x 模式、x 经验和 x 的治理,确保规划具有较好的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可行性。编制好“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既要从宏观层面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又要从微观层面谋划具体工作。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法治政

 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法治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和实施。要对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表省委工作要求,对表市委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 x、平安 x 的工作安排,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x 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篇八: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政府法律顾问即专门为政府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意见的专业法律人员,当前我国政府除了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之外,通常聘请社会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入,政府在管理社会事务方面离不开法律的规定和执行,其中政府行政执法涉及范围较广、与百姓生活最接近,政府的行为牵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合法谨慎,政府法律顾问可以将法律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出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帮助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所以各级政府应该将聘用法律顾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予以贯彻落实。2015 年 9 月,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XX 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至今已有 6 年,政府法律顾问根据政府要求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及代理出庭应诉等,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建设

 2015 年,XX 县人民政府确定法律顾问制度模式:一是建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由政府法制机构、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担任法律顾问;二是建立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室,部门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由本部门法制机构、政策法规股等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备 2 年以上法制工作经历人员担任法律顾问,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律师担任;三是建立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参照县人民政府模式设置政府法律顾问室,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独立聘请律师担任。

 XX 年,XX 县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专业队伍进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建立了 XX 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各行政村(社区)落实法律顾问配置方式。XX 年,在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 XX 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XX 年,全县初步形成基本的法律顾问制度。

 (二)落实经费,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同时,XX 县人民政府落实顾问室年度经费。从 XX 年起财政部门每年将政府法律顾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5 年来,投入法律顾问经费超过 100 多万元,其中常驻法律顾问助理及顾问服务费各达 40 多万元,诉讼代理费 30 多万元。另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经费也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予以拨付。

 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落实法律顾问经费上存在差异,有的部门、乡镇自 2015 年以来每年都能落实法律顾问专项经费,如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有的部门则能保障一两年,还有一些部门无专项经费,只是在有需求时才按需向律师购买服务。

 (三)聘请顾问,服务政府,促进依法行政

 XX 县人民政府于 XX 年设立法律顾问室,不仅从政府法制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7 名政府法律顾问,而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 9 名社会律师共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自 XX 年起,县人民政府每年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据不完全统计,XX 年至今,法律顾问通过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参与会议讨论、代理诉讼案件等方式为县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150 件次,分别为审查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招商引资合同协议,以及协助处理涉法、信访案件等

 多方面法律事务。另外 2 名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律顾问室坐班,积极参与政府及部门法律事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不仅为乡镇审查行政决策、草拟与修改合同、代理涉法涉诉及信访案件等,还对基层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乡镇法治政府建设。

 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有些单位或领导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在处理相关事务前未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未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事情发生与未达预期目的时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另外,政府或部门不重视法律顾问给出的法律意见,在法律顾问根据政府要求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事项讨论等过程中,政府只是出于完成任务的态度让法律顾问列席,并不真正听取法律顾问建议,有时只要求代其出庭接受应诉,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二)被聘法律顾问工作参与的广度及深度不足

 就县政府法律顾问情况而言,XX 年至 2021 年 10 月期间,聘请的法律顾问工作集中于招商引资合同审查、参与涉

 法涉诉案件会议讨论、诉讼案件代理,而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及其他重大复杂涉法事务基本上是由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来完成;数量上,7 年间,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涉法事务每年均两百件,而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件数总共不及一百。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在此方面情况与县政府大体相同,法律顾问作用实际发挥有限。

 (三)有些部门在遇到难题时提升工作层级,增加县政府涉法事务工作量

 就如在解决县建筑公司职工住房问题上,作为主管部门,县住建局将相关事务提升到县政府工作层级处理;县水利局在处理河道采砂、热水村取地下资源费等法律问题时,直接提升到县政府工作层级。无论作为信访案处理还是法律事务处理提高了层级,增加县政府涉法事务量,有时让县政府工作无回旋余地。

 (四)经费安排不合理

 一方面,部分单位为应付绩效考评,仅是请律师过来“救把火”,聘而不用,同时又占用财政经费;另一方面,个别部门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却没有专项经费作保障,不得不利用本部门办公经费支付顾问费用。

 (五)工作开展不规范

 具体表现为: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起草、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中,仅以电话咨询、口头提出建议的方式完成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提供书面意见不多,也未建立工作台账。

 (六)法律顾问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很多部门倾向于聘请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律师在法律理论及诉讼实务上确实较为精通,但缺乏行政管理经验,在办理业务时仅限于就案论案,对于行政管理、行政争议知识欠缺,提出的法律意见与实际解决问题存在较大差异,不能适应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

 三、意见建议 (一)从制度设计方面解决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工作难题

 目前部分乡镇政府、县直部门未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县司法局(原法制办)对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检查考核缺乏依据。建议县绩效办结合实际,将此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以此助推法律顾问制度真正落地见效。

 (二)从经费落实方面解决单位聘用法律顾问遇到的经济难题

 单位聘用一名法律顾问,一年需要支付 3 万元左右,小单位或没有经费来源的单位无法落实聘请工作,且法律顾问

 也因单位小、聘用费用问题而未达成聘用服务协议,所以在财政经费落实方面仍需考虑到小单位法律服务的需要。与此同时,针对有经费的单位对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可由财政局在预算拨款时根据上年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拨付该项经费。

 (三)落实培训学习经费、时间保障

 法律顾问工作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还有上级相关政策。政策可以由提供顾问单位予以提供,而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或改变,并不是每名顾问都能够确保及时学习或领会到其中精髓。政府法制机构或从事法制审查人员没有足够时间或经费保障学习,将可能跟不上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节奏。因此,应健全相关培训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

篇九: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法论坛2019 · 5(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华之芬摘 要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推进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化解社会矛盾、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上发挥很大的作用。就我国目前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项制度的健康发展形成一些制约因素,本文就目前政府法律顾问的人才选聘程序、自主性、话语权、保障体系以及管理模式等问题和解决对策上进行分析探讨,希望能对推动此项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供参考。关键词 政府 法律顾问 法治政府作者简介:华之芬,浙江君豪律师事务所,助理,研究方向:行政、民商事。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5.055如何更好的使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在政府的涉法工作中得到充分的发挥,建设法治政府,更好的做到依法行政,是人民政府和广大法律工作者应该积极思考的问题,也是需要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和配合的问题,只要找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与实践1955 年,国务院法制局起草了一份《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法律顾问制度由此诞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要积极发挥出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16 年 6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二、我国当前在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方式落后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进行法律顾问的选聘过程中,主观性依然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情况就导致选聘条件比较模糊,缺乏人才的良性竞争,这对于此项制度的健康发展而言是极为不利的因素。以靠单位推荐为主的模式缺乏竞争,也不够公平,顶着“经验丰富”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一些“优秀律师”和“专家”中,也避免不了论资排辈,严重打击了一些年青优秀律师的积极性。而且这些专家、资历老的律师往往又比较忙,在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时时间无法保障。当然,也不排除有的人利用自己的关系,为了获得某种社会荣誉也混进了政府法律顾问的队伍,反而让一些有能力、有责任,又愿意为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年轻优秀律师失去了这样公平竞争的机会,非常不利于此项制度的健康发展。目前,我们尚没有在国家层面上形成统一的政府法律顾问选拔标准,各地政府都在积极的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选聘机制。(二)法律顾问缺乏自主性政府设置法律顾问的目的,就是要为政府行政决策中的涉法事物提供法律依据和建设性的意见,以保证政府工作符合法治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法律顾问们要有敢于说真话的胆量,以法律条款为准确,事事站在中立的角度,客观、公正,意见具有自主性,才能提高有效的法律服务。但是,有些律师基于某种顾虑,在与政府之间持不同意见时,往往不愿意或是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从主观上就丧失了自主性,形同虚设。(三)群众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中国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在历代王朝,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实行封建君主制,人治高于法治,在老百姓的心中,自然就对法治政府的观念比较淡薄,认为官就是法。新中国建立后,法律体系越来越健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尤其是近年来“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活动,极大的提高了地方政府的法治观念,老百姓都拍手叫好。但源于历史的观念问题,以及个别的政府官员作风问题给百姓造成的心理阴影,导致一些百姓在发生事情的第一反应都是想如何托人搞关系、花钱解决法律问题,而并不是依靠法律来进行合法权益的维护,这种思想不去除,也不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四)政府法律顾问的话语权不够目前,从我国一些地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对政府法律顾问职能的定位还不是很清楚,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究竟可以参与政府的那些工作,或者是政府的哪些工作、政令决策必须要有法律顾问的参与,参与到什么程度,尚且没有一个准确的文件定性。在现实中,很多地方政府所聘任的法律顾问至始至终都没有正式参与到政府的行政工作中去,在政府的涉法工作中很少有话语权,而只是把法律顾问拿来充当解决问题的“消防员”。而作为法律顾问的律师,因为介入的时间比较短,对情况也缺乏了解,所以提供的意见有时也不够客观,先导性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来,这也是不被引起重视的原因之一。三、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康发展的建议措施(一)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地位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其职能作用是否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与政府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是密不可分的。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政府向社会公开聘用任命的、在万方数据

 ◆政法论坛2019 · 5(上)业界具有很高声望的法律界的专家、学者,他有就政府工作中的一些涉法事物、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监督的权力,而我们政府机关尤其是领导人要赋予他们这种权力,更应该对法律顾问提出的看法和建议给予充分的尊重和正确对待。比如美国的政府法律顾问直接受司法部领导,具有向部门首长直接提意见的权力。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扎实推进和有效落实既是一个重要的保障,也是一种客观上的需要,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它对于提高政府行政工作人员办事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有着十分重要的规范性指导作用。必须正确认识到此项制度的现实意义,提高政府聘用法律顾问在政府工作中的话语权和地位,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二)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激励力度关于如何完善保障和激励机制,结合目前的国情,个人认为可以从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上着手,针对政府法律顾问的职业特征以及承担的社会责任,基于责任、义务、权利、荣誉、薪酬等多方面考虑,在法律法规上有所体现,实现工作开展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首先,可以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通过以荣誉性奖励为主、物质性奖励为辅的措施,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政府法律顾问是各地政府为律师设定的一个特殊的社会职位,并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在法制政府的建设中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不是所有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士、专家、学者都可以成为政府法律顾问,应当按照一定的资质条件向社会公开遴选,严格考核,才能实施聘任程序。律师的专业能力应该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底线要求,思想道德、政治觉悟、工作评价和社会影响才是重要的考核标准。能成为政府法律顾问,也说明政府对其的人格以及专业素养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应该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为此,从这方面看,被政府部门聘请为法律顾问本身也是荣誉。另一方面,政府所聘请的政府法律顾问与原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是存在区别的,政府所聘请的法律顾问,并非固定在政府部门上班专职提供法律服务,政府法律顾问还从事着其他法律事务。通过奖励机制,也可以提供工作的热情。其次,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根据社会市场规律有偿购买法律服务,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可持续发展。要将受聘于政府担任法律顾问的有关经费补助、差旅费、培训费,以及政府在购买法律服务中所产生的费用,以专项经费的形式列入到政府法治机构年初的经费预算中,要做到专款专用,并且足额保障。尤其是外聘法律顾问时,可以借助社会市场价格,尊重社会市场的行情,合理确定外聘法律顾问的劳动报酬,以促进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于政府部门就某项重大法律服务事务,政府部门可以结合市场价格先行制定具体法律费用标准,纳入经费预算,做到科学管理使用。最后,有效发挥其作用,保障其权利和地位。此项制度的建设,本身就是为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管理,促进依法办事,是“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协调推进的法治保障。如何使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保障其权利和地位是极其重要的。法律顾问被政府部门聘用,又为政府部门在政府的行为实施“监督”,充当起“军师”的作用。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法律意见,真正保障他们工作上的独立性。在参与工作中,不仅应得到政府部门的配合,也应给予充分的权利。在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出台,以及一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时,可以向政府法律顾问征询有关法律意见。甚至,可以直接委托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作为规范条例文本起草单位,让外聘律师围绕有关难点、热点问题,充分法律在参与地方立法等方面发挥起重要作用。(三)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方式搞好政府法律顾问的体制建设并不断完善,它本身就具有常规性的工作特点,同时又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保障它的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尽快建立起对应的管理机制。第一,在政府法律顾问的人才选拔、聘用以及任命上,要实行面向社会业内人士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机制,制度要透明,条件要明确,过程要公平、公正,选拔程序要规范合理。第二,就是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目前,我国政府法律顾问依然还在探索阶段,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一样,要在现在就建立起全国的统一管理体系,还不太现实,生态环境还不成熟,开展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结合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以及工作性质特征,我们可以考虑建立双重管理模式,在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事物上,可以通过选择人力资源部门作为业务协作伙伴来处理人力资源管理上的相关事物,而关于法律顾问的业务管理问题,可以由司法行政部门来接收,负责业务培训和工作监督。第三,提高法律顾问在政府部门的地位,建立政府工作的参与机制。法律顾问的职能本身就应该包括对政府的涉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防控法律风险等,要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就要提高法律顾问在政府涉法工作中的话语权,不能拿法律顾问当“消防员”,出了问题才找法律顾问出面解决,要完善政府会议制度,一些规范性的重要文件以及决策,建议先通过法律顾问审查,建立工作会议文件审查的前置程序,未经通过法律顾问审查或审查中发现有涉法问题的文件,不宜提交会议组正式讨论,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政府工作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前行。当然,作为政府工作的法律顾问,我们要深感肩上责任重大,要对得起国家、社会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荣誉,要消除顾虑,在政府工作会议上大胆进言,发挥出法律顾问该有的作用。四、结语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条件,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政府法律顾问是保障政府工作沿法制轨道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它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享有崇高的社会荣誉和地位。在人才选拔上,既要考虑专业知识能力,还要注重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的考察;在保障方面上,既要考虑精神上的激励,还要考虑社会市场化的物质保障和权利独立。我们要正确审视设立政府法律顾问的意义,改变传统感念,提高其在政府工作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使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在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中得到充分的展现,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政府法律顾问机制的健康、持续发展。参考文献:[1]汪玉光.县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实施问题研究.行政科学论坛.2018(9):33-36.[2]余俊.司法实务视角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法制博览.2018(20):163.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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